10.3969/j.issn.1674-8425.2007.06.021
诚信原则在WTO法中运用的理论与实践
WTO中诚信义务的主体包括国家、争端解决机构以及其他一些监督机构.WTO法下诚信原则的适用大致可以分为3个层次:第1层次为WTO的相关条文中明文规定的诚信原则,第2层次为WTO争端解决机构将有关条文解释为诚信原则的表达,第3层次为传统国际法下诚信原则所包含的概念在WTO相关条文中有所适用.WTO法下的诚信义务包括条约履行、争端解决以及履行裁决的诚信义务.WTO法的诚信义务的适用可能给各方带来利益寻租的机会,因而在适用诚信原则时必须坚持透明度、效能取向以及一致性,在衡量相关利益时采取程序取向的方法.
WTO、诚信原则、内涵、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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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96(国际法)
2007-08-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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