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8425.2007.06.004
质疑"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得转回"
长期以来,资产减值问题一直被上市公司及信息使用者所关注.通过对现行《企业会计制度》与新《企业会计准则》就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转回及所带来的影响等方面进行比较,介绍了各自的优点和不足.特别是针对资产减值准备转回与否进行了分析,阐述了新准则对资产减值准备不转回存在的一些缺陷,提出了应该对所有资产减值准备都予以转回的观点及2种避免利润操纵的转回方法.
上市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转回、利润操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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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30(会计)
2007-08-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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