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0598.2006.02.022
论我国证券内幕交易民事责任制度的建立
我国对证券内幕交易规定了相应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但内幕交易的民事责任制度可以说是缺位的.对于内幕交易的预防和制裁,可谓任重而道远,其实现有赖于立法、行政、司法三者的互动,也有赖于民事、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之间的互动.需要国家、政府的重视,也有待于广大投资者权利意识的增强.
证券、内幕交易、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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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287(中国法律)
2006-05-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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