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0598.2004.06.027
试论在我国建立环境责任保险制度
环境责任保险是一新型的保险品种.建立环境责任保险有利于环境保护、保险业的发展和保障环境污染受害人的权益.保险法上的近因理论与环境侵权严格责任、推定因果关系多有冲突,因此有必要修正传统的保险理论以适应保险业的发展.环境侵权责任与产品责任竞合也是建立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必须重视的问题,鉴于产品责任从理论到实践都比较成熟,在同时投保了环境责任险与产品责任险的情况下,产品责任险应当优先赔付.
环境、保险、近因、产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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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68(中国法律)
2005-01-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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