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0598.2004.05.009
保险金信托:我国保险业同信托业之间的"鹊桥"
保险资金在当前<保险法>的框架内如笼中困兽,正在试图寻找更多的投资渠道;治理整顿不久后的中国信托业跃跃欲试,也希望在资本市场一显身手,但是<保险法>对于保险资金投资渠道的约束,以及银监会对于信托投资公司最高"200份"信托协议的限制,使得保险业与信托业成为了资本市场中的"牛郎"与"织女",为了解决保险资金通过信托方式进行运作的实际需求,结合"保险"与"信托"的保险信托便在我国资本市场上应运而生.
保险金信托、保险业、信托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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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30.8(金融、银行)
2004-12-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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