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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835/j.issn.1008-5831.fx.2018.09.003

大数据时代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的边界——以“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实质解释为中心

引用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是成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前置性条件,对其性质和地位的正确把握,是确定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边界的重要依据.在本罪中“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仅仅是为提示违法性而存在,而不是构成要件要素.本罪所保护的法益是个人生活的安宁,而不是所谓的信息自决权.在本罪司法认定过程中,“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有两个层面的价值和意义:一方面在认定行为人的行为符合构成要件之后,通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提示违法性功能,审查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具有违法阻却事由即法律上的根据;另一方面,在行为人的责任评价阶段,通过本罪所保护的法益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实质解释评价行为人违法性认识的有无、错误的可避免性,进而作出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可归责的评价.

信息危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信息自决权、安宁权

25

D922.8;D924.3(中国法律)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保护边界与策略研究”17JZD031

2019-03-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0页

152-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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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008-5831

50-1023/C

25

2019,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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