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白皮书的国际法理分析
《钓鱼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白皮书揭示的法律事实蕴含着丰富的国际法理,包括中国先占取得钓鱼岛领土主权、“条约必须信守”捍卫着中国的领土主权、割让和时效理由不能支撑日本的主权主张、“非法行为不产生权利”拒绝日本的领土声索等.白皮书揭示的法律事实也清晰地表明:日本的“无主地先占”主张在国际法上不能成立,其“实际控制”没有达到“有效控制”的国际法要求.中国应积极运用《白皮书》揭示的法律事实及其蕴含的国际法理,驳斥日本对钓鱼岛的主权主张与领土声索,让国际社会认清中日钓鱼岛问题争端的真谛,促进争端的外交解决;同时,中国应继续强化对钓鱼岛及其附属海域的实际控制,为日后时机成熟时争端的法律解决进一步充实国际法理依据.
白皮书、钓鱼岛、国际法理、先占、有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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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931(国际法)
2013-02-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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