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5831.2008.05.026
法解释学等传统法学方法——未来中国经济法学的主流研究方法
回顾中国经济法学研究,我们发现经济法学界在锐意创新的过程中,严重冷落了法解释学等传统的研究方法,直接导致经济法理论解释力的削弱和经济法研究法学特质的减损.作为法学的子学科,传统法学研究方法应该成为未来中国经济法学的主流研究方法.未来经济法研究方法必定是多元的,研究手段必然是综合的、协调的,研究体系也一定是动态的、开放的,但其核心却应该是恒定的,即传统法学的基本研究方法不应被动摇、更不应被抛弃.
经济法研究方法、回顾、反思、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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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41(经济法、财政法)
2008-12-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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