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8890.2020.12.021
政府向污染企业索赔的法治意义
10月13日,一审开庭4个月后,河南省濮阳市政府状告山东聊城德丰化工有限公司(下称"德丰化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判决出炉.濮阳市中级法院一审认定德丰化工违规转移危险废物,导致濮阳境内水体生态环境严重污染,判处其赔偿濮阳市政府应急处置费、评估费、环境损害赔偿费等共551.6394万元.
法治意义、污染企业
D925.2;F205;D0
2021-01-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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