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8890.2016.12.012
依托"32号令"合作共赢 产权市场任重而道远
6月24日,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联合发布了《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32号令"),明确将产权转让、增资扩股和资产转让纳入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管范围,并要求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同时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的界定及交易行为的审批权限进一步明确.这是继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首次明确产权市场是资本市场定位之后,具体指导产权市场如何发挥资本市场作用的纲领性文件,对于交易机构规范创新指明了发展方向,提出了更高要求,产权市场发展任重而道远.
合作共赢、企业国有资产、产权市场、交易行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资本市场、国有企业改革、国务院、纲领性文件、资产转让、中共中央、增资扩股、市场作用、市场发展、实际控制、审批权限、机构、规范创新、管理办法、产权转让
F27;F2
2017-02-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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