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8890.2016.07.012
证券法修法背景下我国A股熔断机制重启需解决的相关法律问题探析
熔断机制这一在世界证券市场上扮演重要角色的交易制度,在2016年初登陆我国证券市场遭遇滑铁卢后被暂停实施。投资者在熔断制度实施期间蒙受了巨额损失,却救济无门。熔断制度的失败究其根本原因在于传统“试错式”证券立法模式的弊端。鉴于证券法修改稿二读已列入2016年立法计划,本文试图从法理分析入手,对熔断制度实施期间蒙受损失的投资者如何获得权利救济和保护,以及怎样改良传统的“试错式”证券立法模式这两个法律问题进行研究,试图为我国证券领域的制度创新提供一些建议。
熔断制度、投资者保护、“试错式”立法
TS1;TQ1
2016-08-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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