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8890.2015.11.019
江西中江集团100%股权增值23.2亿元成功转让
江西中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江集团”)由四方股东出资设立,其中国有企业中江控股公司持股48.81%,国有事业单位江西中医药大学持股2.19%,民企大连一方集团持股34.43%,自然人持股14.57%,国有股权占总股本的51%。中江集团持有上市公司中江地产72.37%的股份。
江西、集团有限、国有股权、增值、公司持股、国有事业单位、中医药大学、上市公司、国有企业、股东出资、总股本、自然人、责任、四方、民企、控股、股份、地产、大连
F81;G64
2015-12-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6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