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8890.2015.09.013
国企增资进场交易操作要点浅析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并指出“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按此要求,各级政府陆续制订和出台相关配套方案,积极推动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除通过证券市场完成国企改制和实现资产证券化外,众多国有企业还通过“向社会资本转让部分国有股权”或“向社会资本增资”两条途径实施混改。《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分别规定了企业国有股权转让、国有企业增资改制应当进入产权市场公开交易,其目的是为了规范交易<br> 行为,防止暗箱操作,保证交易公开透明,并通过公开市场充分发现投资者、发现价值,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国有权益不受侵害。
国企、进场交易、操作要点、国有企业、社会资本、所有制经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国有资产法、国有股权转让、基本经济制度、规范性文件、企业改制、八届三中全会、资产证券化、所有制改革、非公有资本、证券市场、暂行办法、相互融合、实现形式
F27;F83
2015-10-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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