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8890.2014.10.016
防范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国有资产流失的几点措施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有利于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这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即混合所有制改革。但广大干部、群众长期以来对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是否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有过不少担忧,因此值得就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如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相关问题作些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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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2;F27
2014-11-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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