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8890.2014.07.020
人民法院引入司法拍卖公共交易平台的理论与实践探索
2012年初,最高法院召开了全国法院司法拍卖改革工作会议,核心精神是:通过合理界定法院内部职责分工,解决工作机制存在的职责配置不当、权力过度集中等问题;通过引入第三方公共交易平台,解决司法拍卖工作中操作不规范、恶意串通等顽疾弊端;通过实行网络电子竞价,解决司法拍卖透明度不高、暗箱操作等问题,有效提升司法拍卖成交率和增值率,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成都法院按照最高法院相关精神和省法院的具体部署,引入了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为全市法院司法拍卖公共交易平台,实现了网络电子竞价取代现场举牌击槌,统一了全市法院司法拍卖信息发布和委托拍卖机构管理,司法拍卖过程更加透明,操作更加规范,竞价更加充分,成交率和增值率明显提升,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得以彰显。
人民法院、司法、委托拍卖、公共、交易平台、理论、最高法院、合法权益、增值率、竞价、当事人、操作、产权交易所、职责分工、有效提升、信息发布、维护、网络、机构管理、核心精神
D92;F20
2014-08-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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