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8890.2014.05.020
做好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几点见解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中央发布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更大程度上对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农户宅基地物权等权利予以保障。在农村中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等试点。着力解决农民贷款难的问题,其中转让问题较为复杂,尚存很多矛盾问题,目前受制于现有法律、制度约束,不能一蹴而就。具体还要研究、制定相关制度,积极试点,适时推动。本次土地改革的主要目的是通过“渐进式的城镇化”,改变城乡土地资源的二元模式,促进土地流转,加强土地集约化程度,提高生产效率,释放农村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当前乃至今后,做好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对于有效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利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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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3;TN
2014-06-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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