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8890.2014.03.010
春风拂地十年暖利剑斩荆百事兴
2003年3月24日,国务院国资委正式成立。有效地解决了国有资产“所有者缺位”、企业国有资产多头管理和政出多门的问题,建立起自上而下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制,并为建立全国性国有产权进场交易制度奠定了组织基础。同年12月31日,《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3号令”)正式出台。规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不受地区、行业、出资或者隶属关系的限制。”并对国有产权转让场所、转让方式、转让程序、以及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规范和明确。并在2004年2月正式实施。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机制、所有者缺位、组织基础、自上而下、资产监督、转让方式、转让程序、暂行办法、相关主体、隶属关系、进场交易、法律责任、多头管理、产权交易、国资委、国务院、制度、行业
F27;F83
2014-04-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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