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禁止”勿滥用
竞业禁止,又称为竞业回避、竞业避让,是用人单位对员工采取的以保护其商业秘密、限制重要岗位员工随意离职为目的的一种法律措施.根据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在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限制并禁止员工在离职后从事与本单位竞争的业务,包括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其他业务单位任职或兼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竞业禁止”条款或协议,既可保护企业商业秘密,又可防止不正当竞争,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具有非常积极的作用.
用人单位、业务单位、商业秘密、竞争关系、竞业禁止、员工、不正当竞争、生产、离职、劳动关系、经营、法律规定、法律措施、产品、保护、协议、条款、任职、企业、兼职
F27
2013-1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