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免责条款未尽告知义务保险公司被判赔20万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对免责条款未尽告知义务保险公司被判赔20万

引用
被告李某驾驶被告童某所有的中型普通客车行驶中遇原告戴某横过道路,李某避让不及,将戴某撞倒,造成戴某受伤、中型普通客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被告童某系中型普通客车的所有人,为该车在某财险公司购买了机动车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限额为20万元,并投保不计免赔率.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以被告李某准驾不符,按保险合同第四条”发生意外事故时,驾驶人为以下情形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的约定拒赔.

免责条款、告知义务、普通客车、驾驶人、被告、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道路交通事故、意外事故、事故发生、赔偿责任、赔偿限额、保险合同、保险公司、保险人、原告、行驶、投保、受损、受伤

U46;U49

2013-09-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79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产权导刊

1672-8890

12-1368/F

2013,(4)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