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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672-8890.2013.02.013

论电影摄制权、改编权的质押融资

引用
[内容]电影摄制权、改编权为著作财产权中的部分权能,具有财产价值,企业可以以之向银行融资.通常情况下,企业应通过转让方式取得摄制权、改编权,因为登记机构只办理通过受让取得的权利质押登记.待摄制权、改编权最终与其他权利转化为一部电影的整体著作权后,银行还会要求企业保持质押持续,此时企业可以以发行权、放映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一项或者几项权利质提供质押.企业整个融资流程需要经过授信调查、授信评审等四个阶段.

影视公司、摄制权、改编权、质押登记

2013-03-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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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2-8890

20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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