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8890.2006.05.021
福州闽教监理40%股权拍卖:充分体现内部股东优先购买权
@@ 受福建省教育建筑设计院等单位委托,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下称3号令)的规定,对福州闽教监理有限公司40%股权向社会进行公开拍卖转让.委托转让底价87.53万元,经78轮的激烈竞争,最终以405万元成交,净增317.47万元,增值率达362.7%.
福州、监理、股权、拍卖、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福建省、建筑设计院、暂行办法、交易中心、增值率、国资委、国务院、竞争、教育、管理、底价、单位
TN9;F27
2006-10-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5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