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8890.2005.02.011
产权进场转让的"价值发现"及"免责"功能
@@ 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颁发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及重庆市出台的文件规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其意义远不止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这一项,还有非常重要的"价值发现"和"为出让者免责"功能.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价值发现、免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暂行办法、产权交易、重庆市、国资委、国务院、财政部、文件、机构、管理、功能、出让
F7(贸易经济)
2006-09-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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