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企业国有资产产权转让管理暂行条例1996年11月3日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国有资产产权转让行为,促进国有资产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提高国有资产整体运营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河北省、企业国有资产、产权转让、管理、暂行条例、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资产产权、转让行为、运营效益、优化配置、合理流动、总则、合本、国家、规范、法律、法规
F27;DF4
2006-09-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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