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加强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天津市产权交易管理暂行规定>(津政发”1995”71号)和<关于加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的通知>(津政发”1996” 6号)规范企事业单位产权交易行为,保护出资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我市产权交易市场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天津市、产权交易、管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企事业单位、暂行规定、经济发展、交易行为、交易市场、合法权益、出资人、通知、特制、规范、保护
F83;F27
2006-09-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5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