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9337/j.cnki.34-1093/f.2019.01.006
三权分置:农地产权制度创新的权能分离之法理考量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确立实现了土地承包经营权从土地所有权中的分离,为农业的发展提供了不竭的动力.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两权分离模式下的农地政策也面临诸多新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作为既定政策的“三权分置”将是农地制度改革的发展路径和未来趋势.但在现实实践之中,作为“三权分置”政策基础的权能分离理论,是源于西方产权制度的经济学概念,无法对我国“农地三权”进行清晰界定和区分,无法有效地保护和激发农民的积极性,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农业产业化和规模化的推进.为此,应当在坚持农地所有权的基础之上,对承包权及经营权进行清晰的权利界定,强化承包权为成员权,并创设经营权为物权,从而实现在稳定承包权的同时促进农地经营权流转的政策目标.
农地产权制度、三权分置、权能分离、农地产权结构、立法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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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21.1;D922.32(中国农业经济)
天津市教委社科重大项目2018JWZD19
2019-03-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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