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6260.2010.02.010
生产合作与假农资侵害规避:一个农户博弈的理论解释
由于在分散经营的农户群体中存在卖假农资的相对利益,销售商就会在这个群体中出售假农资,虽然法律能够惩治,但不能有效杜绝.加入生产合作组织能够完全消除这种相对利益,购买到真农资,规避了假农资侵害的风险,不需要进入法律诉讼环节.所以加入生产合作组织达到了制度变迁的帕累托最优状态.
生产合作组织、假农资、侵害规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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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21(中国农业经济)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06JZD0019
2010-06-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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