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8102.2017.06.010
环境规制对企业生产率影响再评估及机制检验
借助2003年国务院实施的环保重点城市限期达标制度作为识别环境规制的准实验机会,本文采用双重差分方法评估并阐述了环境规制对企业生产率的影响和传导机制.研究发现:(1)相比较达标城市企业,该政策实施使得非达标城市企业平均全要素生产率(TFP)相对下降1.96%,成立时间短、规模小以及资本密度较高的企业,更易受到环境规制的不利影响,但这种不利影响会随时间而减弱,行业竞争有利于抑制不利影响;(2)该规制政策主要通过降低企业创新能力、增加中间成本和弱化企业融资约束来影响企业生产率,尽管重污染行业中企业的进入率在下降、退出率在上升,但这并没有带来产业层面重构和企业资源配置效率提升;(3)当企业所处地区的市场化程度越高、政府质量越高、绿色偏好越强,环境规制的不利效应越能够得到一定抑制.环境规制确实面临着较大的经济成本,通过市场化改革、政府质量提升以及绿色金融政策实施可以减弱其经济扭曲,伴随着环境成本(代价)趋高和显性化,通过降低污染排放来有效规避环境管制风险越来越成为提高企业竞争力的重要途径.
环境规制、企业生产率、异质性、传导机制、制度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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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062.6(经济学分支科学)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构建基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公共财政体制研究”15ZDB158;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环境健康经济学理论与政策研究”15FJY014;2016年度香江学者计划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在中国:分析个人、组织、区域在供给和需求上的差异”XJ2016005
2017-07-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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