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是否降低了流转税税负——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证据
本文以2010-2014年中国上市公司的数据为样本,运用PSM和DID方法分别考察了“营改增”先行地区(上海和8省市)及全国性“营改增”对公司流转税税负的影响.研究发现,与非试点地区试点行业相比,“营改增”对先行试点地区试点公司流转税税负无显著影响;与非试点公司相比,“营改增”使试点公司的流转税税负短期略有上升、长期略有下降.进一步区分所有权性质的检验发现,“营改增”使得国有企业和中央国有企业的流转税税负略有下降,非国有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的流转税税负在先行试点地区略有上升,但在全国性试点后短期略有上升、长期略有下降;“营改增”对非国有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的影响更大.整体而言,“营改增”对公司流转税税负并无显著影响,在区分试点地区、试点行业以及所有权性质之后,仍未发现显著影响,基本符合政策预期.
营改增、流转税、税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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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75(企业经济)
财政部全国会计科研课题重点项目“审计监督治理功能的作用机理、实施路径与促进机制研究”2015KJA017;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新常态下审计监督治理功能研究”15YBA079;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产误定价与系统性金融风险平滑性释放及动态监管研究”16BGL050.
2016-12-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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