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企业议价能力与企业实际流转税税负——基于中国上市公司的实证研究
由于间接税具有易于转嫁的性质,企业所缴纳的流转税并不能代表其实际负担的税收.因此,在探讨“营改增”对企业流转税税负的影响时,我们应将税负转嫁因素考虑进来.本文从税负转嫁出发,首次基于企业议价能力的视角,利用2010-2012年上市公司的数据研究“营改增”对企业实际流转税税负的影响.结果发现:(1)供应商的议价能力越低,企业的名义流转税税负在“营改增”后上升幅度越大,但其绩效并没有因此而下降;(2)经销商的议价能力越低,企业的名义流转税税负在“营改增”后上升幅度越大,但其绩效并没有因此而下降.进一步地,本研究表明,企业的议价能力会对税收政策的实施效果与目的是否一致产生重要的影响,政府和企业在做决策时都应将其考虑进来.
营改增、议价能力、流转税税负
F810.4(财政、国家财政)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异质性动态随机一般均衡框架下我国遗产税开征问题研究”G0303、“半强制分红政策、公司分红行为与投资者保护”71102058以及“中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研究:动机、经济后果与治理机制”71572165.
2015-12-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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