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非减(豁)免比率的估计与潜在税收收入能力的测算——基于中国家庭金融调查数据
本文采用中国家庭金融调查的微观数据,对全国房地产税非减免比率和潜在税收收入能力进行了理论上的估计和测算.测算结果表明:我国房地产非减免比率约44.61%.如果在税率范围为0.5%~3%,征收率范围为70%~100%,评估率为1的情况下,房地产税税收收入额的范围在1696.69亿到14543.08亿之间;如果取平均税率1.75%和85%的征收率,则房地产税税收收入额为7210.95亿元.从总量上而言,开征房地产税所取得的税收大约占土地财政收入的24.53%;同时,随着城镇化的不断发展,全国住宅面积和单位价值的提高也将对房地产税收入有所贡献.因此,房地产税可以在土地出让金枯竭之前较好地减少地方政府对土地出让金的依赖.
房地产税、非减免比率、微观数据
F812.42(财政、国家财政)
本文是2011年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我国房地产税改革研究”11JZD017子课题“房地产税改革对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影响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2015-03-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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