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全面“扩围”对省级政府税收收入的影响——基于投入产出表的模拟测算
为实现结构性减税的政策目标,2012年我国政府在12省(市)实施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在现有的中央与省的增值税分享机制下,作为共享税的增值税对目前充当地方主体税种的营业税的替代必然使省级政府的税收利益受损.本文应用投入产出法界定了当前我国消费型增值税税基,基于2007年全国和各省的投入产出表数据,模拟测算了增值税全面“扩围”对各省税收收入的影响.测算表明,如果维持现有分享比例不变,全面“扩围”后各省税收都将大幅度减收.但是,如果以维持地方税收收入规模不变为原则调整分享比例,将产生新的问题.借增值税改革的契机,重构中央与省的增值税分享机制,而不仅仅是调整分享比例,才能真正在中央与地方之间构建起稳定的财政关系,并促进均衡的横向财政关系的形成.
增值税、营业税、分享机制、结构性减税、投入产出表
F831.4(金融、银行)
2013-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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