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性商品国际市场上中国的市场势力研究——以焦炭、稀土为例
本文针对中国作为众多资源性商品的出口大国却陷入"定价小国"的这一困境,提出了"中国大市场悖论"这一论点,并以焦炭、稀土这两大重要的资源性商品市场为研究对象,证实了这一悖论的存在.实证研究表明,中国在焦炭产业已初具规模化生产特征,焦炭、稀土等资源性商品出口市场都是非完全竞争市场.中国在21个焦炭出口市场中,仅在孟加拉、墨西哥等少数市场拥有一定的市场势力.中国在19个稀土出口市场中,仅在日本和英国市场拥有有限的市场势力.基于中国具有资源优势而定价权有限的现状,本文提出了在焦炭市场推行碳排放交易,在稀土市场加强应用开发研究,构建资源性商品出口价格联盟以及组建焦炭、稀土"欧佩克"等政策建议.
资源性商品、定价权、焦炭、稀土、市场势力
F752.62(各国对外贸易)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70573089;浙江省社会科学基金09CGJJ008YBQ
2010-12-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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