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的制度框架和技术路径研究
本文反对盲目地、片面地只提高工薪所得的免征额,主张免征额(生计费扣除额)应该以综合计征制或分项综合计征制模式为基础,以家庭为申报单位,以宪政原则为指导,以保障"基本生活"费用为准则,在社会统计调查的基础上合理确定.
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宪政原则
F810.424(财政、国家财政)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项目06BJY105"完善个人所得制度的研究"的子课题报告;项目负责人:沈玉平
2008-11-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7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