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地区间财税的失衡及其矫正——以产业结构为视角对三大地区财税收入差异的经济分析
现有研究成果以全国各地均质性为暗含的假设前提,关注产业间以及税种间的税负差异,而地区间税负差异几乎成为主流研究的盲点.我国按产业升级导向设计的现行税制和分税体制具有合理性,但在各地既有产业结构下,加大了地区间财税收入的差异,导致区域间财政经济失衡、各地间税负不公,地区税收和税负错位,从制度上阻碍了地区协调发展战略的推进.本文基于我国三大地区的产业结构,拟破解税制导向的悖论,提出相应的对策.
地区产业结构、税收失衡、区域协调
F812.7(财政、国家财政)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7054001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山大学行政管理研究中心05JJD810006项目的阶段性成果
2007-08-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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