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政府职能与财政功能的转变
通过今年上半年抗击非典的斗争,我们比过去更深刻地认识到,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还不够协调.经过讨论,比较倾向性的意见是,政府职能和财政的功能要从经济建设型转向公共服务型.在这个转变中,可以探讨经济建设与社会建设孰轻孰重的问题.发展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既包括经济建设,也包括社会建设.经济增长本身不是目的,它只是实现社会发展的手段.发展的政策目标应当是提高人的生活质量和增强人的能力,提高人类发展水平,而不仅仅是人均GDP水平.我国市场化经济改革进程,为政府职能、财政功能的转换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格局形成,市场经济主体不应再由政府承担,转应由企业主要是民营企业来承担.政府应更多地把注意力和公共资源投向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转向为社会发展政策提供财政保障方面来.政府应当是公共产品和社会服务的提供主体,而不是经济建设的主体.由于多年来我们没有把财政的行为目标锁定在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上,经济建设费用过多和公共支出的虚耗,挤占了稀缺的公共资源,侵蚀了政府的财力,在社会公益事业(特别是医疗卫生和基础教育方面,政府行为与财源分配严重失误)方面投入太少,欠账太多,因此社会问题越积越多.为了缓解社会矛盾,保持社会的稳定和安全,实现以人为本的发展目标,普遍提高全体人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福利,我们政府要加快从那些不属于社会公共需要的领域抽身,降低财政支出中用于经济建设的比重,压缩越位的公共产品和非公共产品的支出,把更多的公共资源真正用到社会公共需要的领域来.
政府职能、财政功能、经济建设、社会发展
F812(财政、国家财政)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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