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期间中国国家财政能力和金融能力的变化
中国在经济和社会转型条件下,保持并强化国家能力十分必要.为了保持国家能力,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加强了对金融业的控制,促使其行使财政职能.这体现为:在动员资源过程中,金融业替代税收功能;在资源配置过程中,金融业替代财政功能.由此,导致了金融资源被异化为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财政资金,金融业异化为"第二财政".这种替代既有逻辑上的必然性--渐进改革的必然要求,也有其现实上的不合理性--财政功能和金融功能错位.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主导下的金融分割,造成了这一错位,只有进行金融制度建设,促进财政到位,才能使得金融归位.
金融发展、财政能力、金融能力、第二财政
F812.2(财政、国家财政)
<金融与发展:中国各地区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实证研究1978-2000>博士后研究报告的部分内容.该报告的阶段性成果曾在2001年4月提交中央财经领导小组"金融工作会议专家咨询会",2001年9月作为哈佛大学"中国金融部门改革"研讨会的会议论文.2001年10月获得"中国博士后基金"资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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