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金融产品的对内开放
金融产品是金融市场得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是金融机构经营的基本对象,也是各类企业外源性融资的基本载体.长期来,在计划机制的影响下,政府部门主要通过对金融产品的种类、规模、价格和交易等四个环节实现对金融产品的管制,给金融发展造成一系列不良后果.强调金融产品的对内开放,就是要放松或取消政府部门对金融产品的品种、数量、价格和交易等方面的管制,变金融产品的行政性形成机制为市场化形成机制.
金融产品、对内开放
F832.5(金融、银行)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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