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零售业在中国的发展状况及其影响分析
@@ 一、中国零售市场的开放进程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对零售商业对外开放采取了审慎试点、逐步推进的渐进方式.1992年以前,中国禁止外商进入零售行业,1992年7月,国务院在<关于在商业零售领域利用外资问题的批复>中,开始允许外商在北京、上海、天津、广州、大连、青岛和五个经济特区试办一至二个外商投资零售商业企业,但必须以合资或合作方式进行,中方必须控股51%以上,企业不得经营批发业务,其进口商品比例也不得超过30%.1995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发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仍明确规定零售商业为"限制外商投资产业",只允许有限度地吸收外商投资.这一时期,中国零售市场的开放只是在一定区域、一定范围内的有限开放,国家对外商投资在商业存在形式、市场准入条件以及政府审批程序上,都作了严格的限制.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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