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9641/j.cnki.42-1290/f.2022.17.015
数字金融与企业创新产出 ——基于民营上市公司逆向混改的调节效应
以2013~2020年我国沪深A股上市民营企业为样本,实证检验数字金融与企业创新产出的关系,以及民营企业逆向混改对数字金融与创新产出之间关系的调节效应.结果发现:数字金融能够促进创新产出,特别是突破式创新产出;民营企业逆向混改显著增强了数字金融与创新产出及突破式创新产出之间的关系.进一步研究发现,民营企业逆向混改调节效应具有异质性,民营企业逆向混改对数字金融促进创新产出及突破式创新产出的正向调节效应在东部地区、先进制造业、高管有金融背景的企业中更为明显.识别民营企业逆向混改在公司治理中的积极效应,对于提升国有资本效率、促进企业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民营企业、逆向混改、数字金融、企业创新
F271;F832(企业经济)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甘肃政法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
2022-09-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114-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