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9641/j.cnki.42-1290/f.2021.23.020
数字化产品的税收挑战与应对
随着互联网平台与信息技术的发展,以数字内容为交易客体的商品涌现,形成了新的数字经济模式.该模式交易客体的无形化、交易渠道的虚拟化不同于传统经济模式,给税收带来破坏性挑战,导致课税对象模糊、所得税税收管辖权划分混乱、增值税跨境征管困难等问题.因此,有必要遵循税收公平、税收效率与税收受益原则,借鉴域外数字化产品征税实践经验,从明确课税对象标准、重构税收管辖规则、优化税收征管效率等方面完善我国现有税收制度和规则,应对数字化产品带来的税收挑战.
数字经济;数字化产品;税收管辖权;跨境增值税征管;税收制度
F812.4(财政、国家财政)
2021-12-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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