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9641/j.cnki.42-1290/f.2021.19.018
新发展格局下我国政策性金融制度的变与不变
实践证明,源于市场失灵的政策性金融需求仍然无法脱离以国有政策性银行为主体的供给模式.然而,职能定位与保障机制中存在的缺陷制约了政策性金融在"强位""弱势"领域的持续发力,并可能在政策性金融发挥逆周期调节作用的过程中引发金融抑制等风险.由此可见,必须在继续坚持"高政策性"核心定位的基础上,围绕已有规则体系对"代理人问题"治理不力而造成的运行风险,探索更契合新发展格局下政策性金融准财政职能的制度形式.
政策性金融;双循环;职能定位;保障机制
D912.28(法学各部门)
2021-10-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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