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9641/j.cnki.42-1290/f.2021.09.002
五洋债审计师民事赔偿责任探讨
审计师民事赔偿责任问题一直是资本市场关注的重要问题.2020年底杭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五洋债诉讼案,要求会计师事务所等与五洋建设就债券本息7.41亿元承担连带民事赔偿责任,让这个话题再次成为关注的热点.本文从五个方面对该案例进行分析与探讨,以期为认识五洋债诉讼案、思考审计师的民事赔偿责任问题提供一个有益的思路:一是五洋建设关于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对抵"账务处理的过程,二是五洋债违约的真实原因,三是五洋债案中审计师的过错是否是导致债券不能到期兑付的直接原因,四是债券投资的性质与购买债券的风险,五是管理当局的责任、审计师的责任与连带民事赔偿责任.
债券、违约风险、投资风险、审计师、连带民事赔偿责任
D922.287;F275(中国法律)
2021-06-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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