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9641/j.cnki.42-1290/f.2019.23.012
消耗性生物资产信息披露及监管问题剖析 ——以獐子岛为例
消耗性生物资产因生长周期长、易受自然环境影响、监测技术难度大和监测成本较高等特点,易导致信息披露内容复杂、滞后和难监管等问题.以两次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问题的上市公司獐子岛为例,比较分析其屡罚屡犯的内在逻辑后发现:由于我国现行企业会计准则未强制要求上市公司单独披露该类资产,监管部门也未提出该类资产披露的具体要求,导致其成为盈余管理的新手段.具体表现在:上市公司对该类资产的信息披露不充分或缺乏可理解性,当该类资产发生突发事件时极易导致公司业绩恶化,投资者因信息不对称而遭受惨重损失,公司也易陷入被媒体质疑、声誉受损,甚至无法持续发展等困境.因此,建议监管机构应对消耗性生物资产的信息披露提出具体、明确的规范要求,公司也应及时、全面履行相关重大信息披露等社会责任,以保障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和资本市场稳定发展.
消耗性生物资产、信息披露、内部控制、监管、獐子岛
F275;F832.51(企业经济)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技术创新补贴绩效的协同监管治理机制研究"19XJA630005;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博士项目"'审计师网络'与企业真实盈余管理研究"2015BS031;重庆市教委科技项目"供给侧改革下企业技术创新补贴绩效的影响因素与协同监管治理研究"17SKG102;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2015YJG0207
2019-12-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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