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9641/j.cnki.42-1290/f.2018.15.011
论个税制度修订与征管模式改革
2018年3月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增加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专项费用扣除, 合理减负, 鼓励人民群众通过劳动增加收入、迈向富裕"的工作目标, 财政部长也表示将稳步推行个税制度改革.我国个税改革将从目前的分类征收模式, 转化为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模式, 即世界上通行的个税征收模式.未来劳动所得将包括工资薪金、劳务费、特许权使用费、稿酬等, 实行按年汇总纳税.基于此, 对工资薪金及其他劳动所得个税从计征范围、计征标准和方法、征收方式等方面进行分析探讨, 旨在构建一个计征标准合理、计征方法科学, 兼顾社会公平和效率, 提高税务部门个税征管质量, 有利于公民诚信建设的个税计征机制.
个人所得税、综合收入、劳动所得、税制改革
F812.42(财政、国家财政)
2018-10-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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