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9641/j.cnki.42-1290/f.2018.01.027
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探索
我国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主要包括整合税费制度、改革征收方式、调整收益分配比例和收入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四个方面.通过改革,有助于明确矿产资源税费职责定位、促进矿业权流转、维护国家对油气资源的权益并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为保持政策的连续性,保证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建议按照“新矿业权新办法,老矿业权老办法”原则继续做好矿业权价款征收工作;对以往申请在先方式取得的探矿权,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对于新增勘查成果,实行差别化征收方式;由于油气区块面积较大,应调整设置2~3年的过渡期.
矿产资源、权益金、财政收入、矿业权
F812.0(财政、国家财政)
2018-04-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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