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权益法下投资净损失会计处理的思考
以权益法核算原则为基准,结合《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号》,对权益法下投资净损失会计处理提出新处理方法:分类分步分担被投资单位净亏损和其他综合收益减少净额;分类分步弥补投资净损失;恢复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时,以原投资成本为限优先恢复“长期股权投资(成本)”账户,若有剩余,则剩余部分记入“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账户.
权益法、投资净损失、会计处理、未确认投资净损失
F234(会计)
2018-03-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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