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地方政府或有负债信息披露探微——基于债务风险视角
近年来,地方政府或有负债规模不断攀升.为了加强对地方政府或有负债的管理,防控由此产生的债务风险,有必要提高地方政府或有负债信息披露质量.但是目前我国地方政府或有负债信息披露存在缺乏相应的制度保障、难以满足债务风险预警的需要和缺乏完整的地方政府或有负债信息披露体系等问题.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完善地方政府或有负债信息披露质量:加快推进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财务报告制度建设、建构地方政府或有负债信息披露的法制保障、将地方政府或有负债信息披露与地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挂钩、采取政府资产负债表内披露和报表附注披露相结合的地方政府或有负债信息披露体系.
地方政府或有负债、信息披露、权责发生制、债务风险
F275(企业经济)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71162004;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YB2015092;云南公司治理研究创新团队项目2014CX06;云南财经大学校企合作项目“PPP模式运作风险与效率审计研究——基于‘云凤一级公路’项目的实地调研”
2018-01-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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