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衡平理念与财税法治规范收入分配——基于财政规模的形式公平与实质公平
合理的财政规模包括形式公平和实质公平两层含义.形式公平是指财政规模在大小上的适度、合理;实质公平是指财政规模不仅符合“最适财政规模”的外观,还符合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意义上的公平.因此,在研究财政规模对收入分配的影响时,应从财政规模、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三个方面考虑.针对纳税人收入分配不公的现状,财税法应当结合财政规模形式公平和实质公平的要求,以衡平理念和财税法治为手段和目标,实现在收入分配领域的有效规制.
财政规模、收入分配、衡平理念、财税法治
F810.4(财政、国家财政)
2017-04-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10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