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问题解答之十二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2015问题解答之十二

引用
1.我公司总机构在北京,分支机构在西部大开发优惠税率地区,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时,应该如何处理总分支机构因适用不同税率而产生的税款差异?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需要和总机构汇总缴纳吗?总分支机构在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应该报送哪些报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第十八条规定: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和其他规定,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处于不同税率地区的,先由总机构统一计算全部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按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比例和按第十五条计算的分摊比例,计算划分不同税率地区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再分别按各自的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后加总计算出汇总纳税企业的应纳所得税总额,最后按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比例和按第十五条计算的分摊比例,向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分摊就地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款.

问题解答

TP11;F812.42;TP30

2016-02-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21-122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财会月刊(会计版)

1004-0994

42-1290/F

2015,(12)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