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如何缴纳流转税
由于建筑业尚未施行“营改增”,所以关于增值税纳税人取得建筑业劳务收入,到底应该如何缴纳流转税始终存在较大争议.笔者结合具体工作,从业务性质、立法原理、混合销售的认定、兼营业务的特征四个方面对以上问题进行了剖析,认为应按业务性质而不是纳税人的属性确定适用税目.
营改增、混合销售、兼营、业务性质
2015-02-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64-65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营改增、混合销售、兼营、业务性质
2015-02-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64-65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